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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佚名 发布时间: 2005/04/07 点击量:6878 返回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工作有张有弛、劳逸结合的原则,确保教职员工身心健康,能够以充沛的精力和良好的状态投入到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去,以求我校更快的可持续地发展。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实行教职员工轮流外出度假休息的办法。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范围:实施本办法的人员应当是学校在职在岗的正式教职员工。
二、时间:外出度假休息时间为7天(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出度假需个人首先申请,具体外出日期及顺序由学校统一安排。在评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安排。
三、费用:外出度假学校每人按1600元人民币给予补贴;所报销票据必须是外出开具的交通、住宿、观光和安全保险等费用。实报实销,超额不补。
四、要求:外出期间一定要遵纪守法,文明礼貌。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到高高兴兴度假去,平平安安回家来。大家通过外出度假,真正能够使身体得到休养,精力得到恢复,情操得到陶冶,思想得到升华。从而,促进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提倡度假之余,学习引进外地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五、本办法从2005年4月20日起实行。
200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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