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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综合实践环节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发布人: 开放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22/03/29     点击量:8220     返回

一、3月30日前:指导教师与学生建立联系。

二、4月30日前:指导、督促学生完成综合实践的选题和写作提纲并完成综合实践初稿的撰写。

三、5月30日前:指导、督促学生完成综合实践定稿的撰写,确定初评成绩,并将评审材料纸质版交开放教育学院、电子版发至邮箱1669081337@qq.com。

四、评审材料包括

1、毕业论文、实践报告打印稿各一份。

2、《河北开放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成绩汇总表》打印稿一式三份。(见附件)

3、《河北开放大学社会实践成绩表》打印稿一式三份。(见附件)

4、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的学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毕业论文打印稿三份。

2)《学位论文评审表》打印稿二份。(见附件)

3)毕业论文电子稿一份。

4)毕业论文查重报告电子版一份。

附件:

              河北开放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成绩汇总表

              河北开放大学社会实践成绩表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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