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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大颁布《开放教育招生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

发布人: 中央电大     发布时间: 2008/12/15     点击量:3791     返回

      2008122日,中央电大印发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招生工作规程》的颁布标志着开放教育招生工作的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教育部办公厅2008年初在《关于公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结论的通知》(教高厅函[2008]58号)中明确指出,开放教育已经成为广播电视大学的一种常规办学形式。为进一步强化内涵建设,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开放教育招生工作实际,经广泛征求各地电大意见和多次研讨,中央电大研究制订了《招生工作规程》。

  《招生工作规程》是在总结开放教育8年试点经验基础上制订的,它保留、吸收、整合了开放教育试点过程中印发的相关文件的大部分内容,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作了适当调整,增加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招生违规管理等内容。《招生工作规程》共七章26条,主要对开放教育的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招生计划管理、招生过程管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招生违规管理等工作作了规定,具体包括工作流程、基本要求与注意事项等。

  中央电大教务处副处长郭青春表示,《招生工作规程》的出台,对于指导电大系统规范有序地开展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提升开放教育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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