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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语言文字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8/10/20 点击量:3694 返回
为更好的深入学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加强教职员工的语言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学校各专业教研室利用本月教研活动,通过宣读、座谈和讨论等形式,认真开展了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活动,本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加深了对法律法规精神实质的领会。
大家通过学习一致认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体现了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语言文字工作的成功经验,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专项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正式步入法制轨道。学校作为与语言文字关系密切的单位,要在正确、规范使用国家语言文字方面成为全社会的表率,应担负起贯彻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重要职责,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教师和学生中全面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真正把贯彻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落实到实处,以更好的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方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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