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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评议教师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佚名     发布时间: 2005/06/20     点击量:6951     返回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树立行业新风,努力办好新电大,按照市教育局安排,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学生评议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全体教师师德修养为目的,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全力造就一支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二、 评议对象
       全体任课教师和外聘教师
三、 评议方法
1、 根据《学生评议教师表》进行无记名投票
2、 学生在《评议表》上根据教师实际表现选择分项评议意见,并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给出综合评议意见。其中,被评议教师全部为5个A的,综合评议意见为“优秀”;C超过三项的或有D、任意一项的,评议意见为“不合格"。
3、 《评议表》由师德建设办公室汇总,统计出全校教师的综合评议结果,80%以上(含80%)学生评为优秀的,视为本次评议为优秀;40%以上学生评为不合格的,视为本次评议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
4、 本次评议结果要记入教师本人档案,并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四、 日程安排
1、 6月14日 发放评议表
2、 6月20日 由各部门汇总,上报评议结果,并认真写出本次评议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包括参加评议的学生数,发放收回评议表数,接受评议教师数等,综合评议中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挡人数分析,典型事例和有效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五、 几点意见
1、 开展学生评议教师活动,是我市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开展师德教育、扎实推进“师本年”活动、高标准做好2005年民主评议工作、使教育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一个重要步骤,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有意义,确保学生评议教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2、 开展学生评议教师活动,是努力建设新型师生关系,使  广大教师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观念,密切教师和学生之间的联系,,为培养健康发展的高素质学生,共同努力,建设和谐社会。
3、 开展学生评议教师活动,要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学习、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力求通过评议活动,发现一大批师德高尚的教师,形成人人尊重先进典型、争当模范教师的积极向上的氛围。
4、 对在本次评议活动中发现的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教育、劝诫;对评议不合格的教师,进行劝诫谈话一次,并要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待岗培训;对有较严重失德行为者,依据有关法规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极坏影响的予以辞退。
5、 开展学生评议教师活动,要做到真实、有效,决不允许诱导、敷衍、草率应付。各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实行必要的回避制度,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可靠。本通知后附《评议表》为总体表样,各部门可按学科进行适当调整后,填写被评议教师姓名,印发学生开展评议。
       各学院要将评议工作自觉放在社会监督之下,实行阳光评议,对评议工作表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学生评议教师表》

二○○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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