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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语言文字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8/11/17 点击量:3968 返回
各处室、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校在前一阶段集中对全体教职工的普通话达标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为了帮助未达标的教师顺利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我校语言文字办公室与市语委办联系,定于2008年11月18日下午在七楼教室进行普通话测试培训。请参加测试的教师,于18日14:40前准时到达培训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