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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电大荣获“河北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

发布人: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9/11/27     点击量:10924     返回

邯郸电大在2018年度;河北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复审中,经过邯郸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初审、河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包括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和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三方四家单位)复审合格,被评为;2018年度河北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多年来,校党委一直致力于单位人文关怀,将教职工满意度作为硬指标,时刻把握教职工思想动态、聚焦教职工诉求,以多形式、多渠道创新开展各类教职工关爱活动、文体活动、慰问活动、联谊活动,坚持落实困难教职工帮扶、为教职工办实事工程,持续提升服务教职工质量和水平,促进教职工凝聚力持续提升。学校采取给予教职工更丰厚的福利政策、更合理的薪酬体系、更宽广的发展平台等多项措施,共同为构建;和谐单位;奠定基础。

校党委始终认为,邯郸电大的发展得益于一支特别能吃苦、能奉献、能战斗的教职工队伍。因此,我们要深度践行;建设邯郸城市大学;的新使命,为全体教职工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平台,帮助教职工在成长成才的道路上实现个人价值,要让广大教职工享受邯郸电大的发展成果,安居乐业,让教职工有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为教职工创建奋斗者家园,进一步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全员的战斗力和创造力。通过对教职工全方位的服务,做到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凝聚起改革发展的磅礴力量。

                                (撰稿人:王镇  审核人:王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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